微众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协议V1.53

客户:亦称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众银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您向微众银行申请开立和使用微众银行个人银行账户事宜,双方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微众银行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将以字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除非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勿开通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微众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服务。您一经在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现场办理等方式同意本协议,即视为您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

 

第一条 账户开立

1. 本协议项下的微众银行个人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户)是您根据本协议约定,通过腾讯微信渠道或腾讯微信指定渠道向微众银行申请开立的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

2. 账户开立条件

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

3. 账户开立申请

3.1您申请开立账户时,须通过微信密码、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支付密码等方式校验身份。凡校验通过的,均视为您本人申请。微众银行对不同客户可增减所需信息及验证步骤,具体要求请以申请时银行提示为准。

3.2绑定账户:您须为账户绑定您本人以实名制开立且真实持有的有效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储蓄卡)。

3.3绑定手机号码:您开户登记验证的手机号码,须与绑定账户使用的手机号码一致。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由微众银行发送的各种验证码、交易提醒短信等信息,必要时微众银行客服人员可通过此手机号码向您核实身份和交易信息。

3.4绑定方式:您设置绑定账户及手机号码后,微众银行将通过合法安全的渠道对您绑定账户的信息进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交叉验证或资金划转验证等方式),经验证通过后账户绑定成功。

4. 您保证向微众银行提供的开户证件符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要求,并保证向微众银行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准确、真实、有效、合法,由您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如您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代办、冒充他人申请等情形,微众银行有权拒绝您的申请;对于已经开立了个人银行账户的,微众银行有权提前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停止账户服务。您的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按本协议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条 账户使用

1.根据监管部门政策法规,微众银行将根据账户申请渠道、客户身份核验方式及风险等级,提供区别化的账户类别、使用渠道、业务范围、账户功能及交易限额,增减所需的客户信息、验证步骤及具体要求,对账户进行动态管理,具体以服务页面的提示为准。

2. 您在特定场景通过约定的渠道开立的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目前可支持在约定的渠道依法依约进行相应的消费支付、投资理财等使用。微众银行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逐步为您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届时您可按照提示流程选择使用。

3. 您的账户默认开通活期存款功能,资金转入账户后即享受微众银行提供的存款服务。

4. 如您在特定场景开立账户并同意使用财付通提供的快捷支付服务的,您应确认《微众银行快捷支付业务服务协议》,开通财付通快捷支付服务,在您在使用该服务时,需遵守与微众银行、财付通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5. 为提升您的账户使用体验并防范账户使用风险,您不可撤销的授权并同意,微众银行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微众银行向您的绑定账户转入一笔小额资金,再将该笔资金从您的绑定账户扣转至您在微众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中,以完成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2)在完成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后,微众银行将上述资金充值至您的财付通支付账户中。您确认上述资金扣划行为视同由您本人作出。

6. 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支付体验,您授权微众银行,根据您的账户风险等级、账户交易限额及您的实际交易需求,对账户进行动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为您调整支付限额、增开相应账户、建立账户与账户之间的绑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I类账户、II类账户、III类账户三种账户之间的绑定使用)等。当您发出的交易指令超出账户单日1万、年累计20万(该限额微众银行可动态调整)支付限额时,视同您已向微众银行提出增开II类账户的申请及授权,同时您确认新账户项下的业务规则及权利义务等同样适用于本协议,您对此无异议。在微众银行为您增开相应账户后,您授权微众银行根据您的交易指令及账户的交易限额,从相应账户中扣划资金。

7. 您可将账户中可用资金转账至其他账户,微众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风险考虑,对转账的收款账户、单笔金额、单日累计金额、交易次数等进行限制,具体可参考微众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相关提示。微众银行保留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自身风险政策及业务发展需要等设置或修改转账限额的权利。

8. 您须对交易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因余额不足、输入指令/数据失败、不完整、不清晰或不准确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相应风险,须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9. 为确保您账户的正常使用,微众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自身的风险政策,有权要求您配合完成客户识别工作并协助提供相关的信息,且可以基于洗钱、欺诈等风险识别结果对您的账户进行相应管制,直至您提供完整齐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身份证影像、职业信息、联系地址等。

10. 账户变更

您可变更绑定账户及手机号码,变更时须新绑定一张您本人同名的类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变更的手机号码须与绑定账户使用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

11. 账户挂失

11.1 如您遗失手机设备、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或其他任何未经您合法授权使用的情形,应立即通过致电微众银行或微众银行提供的其他途径申请口头挂失。微众银行在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账户进行不收不付管控。

11.2 在挂失手续生效前,对他人使用账户已发生的效力,除非证明微众银行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微众银行将不承担相应责任。挂失时间和金额以微众银行记录为准。

11.3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五天(由微众银行决定及调整,可多次申请),有效期满后挂失自动失效。挂失有效期内,您也可通过微众银行提供的有效渠道申请解除挂失,微众银行在核实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无误后,解除账户挂失。挂失一旦失效或解除,微众银行不再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12. 不动户、零余额账户

12.1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微众银行有权予以暂停全部功能,您应通过重新核实身份后启用服务。

12.2 对于6个月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微众银行债务的零余额账户,您同意并授权微众银行,可根据您的账户风险等级、账户交易限额及您的实际交易需求将账户转为长期不动户或进行销户处理。

13. 注销账户

13.1您申请注销账户,应按提示流程操作,销户前将账户内资金转回至您本人合法持有并绑定的账户。如您在某一利息周期届满前注销账户,利息将在不晚于销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转入您绑定的银行账户或财付通支付账户。销户前您须确保收款账户为有效账户,否则资金将无法正常到账,微众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13.2为更好的控制及防范风险、满足您的使用需求,您授权微众银行,根据您的账户风险等级和/或账户交易限额及您的实际交易需求,对超过一定时间(6个月以上)未发生收付行为和/或超过一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的零余额II类户进行销户处理,您对此无异议。

13.3 您知悉并同意,您在注销微信支付时,根据提示流程可能需同步申请注销账户,具体以届时的提示流程为准。

13.4如您存在任何未结清的交易,或者欠付微众银行任何款项尚未结清,微众银行将不接受您的账户注销申请。

14. 账户冻结

14.1微众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对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或通过与您的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存款证明、或基于其他合理理由),冻结您账户的全部或部分资产。

14.2账户或资金处于冻结状态时,微众银行有权对账户进行止付、拒绝相关交易申请等管控。

 

第三条 账户安全

1. 您应妥善保管本人的手机设备(含绑定手机号码、设备密码)、身份证件、微信账号及密码、财付通支付账户账号及密码、绑定账户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手势密码等信息,确保以上设备及信息均处于您的有效掌控下,并且不向任何人泄露以上信息。对于因设备遗失、故障、受到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点击钓鱼链接等导致账号信息、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的情况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2. 您知晓并同意,财付通支付密码是您使用账户进行交易指令验证(如需)的最重要手段。您凭借该密码进行的账户开立、协议签署、功能授权、账户使用等均视为您本人亲自办理的有效操作。

3. 您不得将账户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因您将账户转借、转租他人使用或泄露资料所产生的风险及全部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 您同意微众银行可根据您操作的环境安全等级及所办理业务的情况,针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身份验证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您进行视频面核、生物识别验证、输入手机验证码、补充相关个人信息等。若您存在可疑交易且无法解释交易的合理性时,微众银行有权对其该笔交易采取限制措施。

5. 您同意,为保障您的账户及资金安全,微众银行可对其认为可疑、异常或高风险的账户交易行为采取阻断或中止措施,对于阻断或中止的交易,您同意按照微众银行要求,协助微众银行核实您的有关身份及交易情况。对您因此可能遭受的不便或损失,微众银行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信息保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您向微众银行提供的微众银行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客户信息,均构成您的保密信息,除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披露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微众银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您自愿申请开立账户,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账户服务。

2. 您同意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及微众银行有关业务规章制度。您应按微众银行的有关规定支付各种结算和服务费用。

3. 您不得利用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您存在洗钱、出卖银行账户等违法行为时,微众银行有权限制或终止账户服务。

4. 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不得利用个人银行账户套取银行信用。对于有理由怀疑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微众银行有权拒绝为其开立账户或采取管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金额、止付、止收、销户。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存在上述行为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人,微众银行将在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且不为其新开立账户。存在上述行为且相应账户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可能被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共同犯罪。

5. 您知悉并理解,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特殊性,网站页面显示的信息可能有一定的滞后或差错。您使用账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因上述原因与商户或产品/服务提供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应联系商户或产品/服务提供方协商解决。您与商户或产品/服务提供方之间的纠纷不影响您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6. 若微众银行怀疑或认为任何账户的收支款项是恐怖分子/恐怖组织的财产或资金、或是毒品交易、恐怖活动或任何犯罪的收入、或者该等汇款或支付可能另行受到任何司法管辖区的制裁,微众银行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该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和监管机关的要求,全权决定并采取微众银行认为适当的任何行动。该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拦截和调查任何付款指令以及通过微众银行的系统发往您或由您发出或代表发出的其他信息或通讯;就可能涉及被制裁的任何个人是否确为该受制裁的个人进一步查询;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推迟处理该等资金划转或支付以进行微众银行认为必需的调查和查询;拒绝进行该等资金划转或支付或拒绝接受该等交易指令。

7. 因不可抗力或有权机关指令、供电故障、通讯故障、网络堵塞或故障等非微众银行原因导致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的,微众银行免于承担责任,但微众银行将尽可能协助您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努力使您免受或减少损失。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微众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8. 微众银行应依法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客户的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9. 您授权微众银行在发生以下情形时,微众银行有权对该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止付、止收、解除绑定账户直至强制销户,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您承担: 

微众银行有证据证明该账户非您本人开立的; 

您否认账户由本人开立;

绑定账户非您本人账户;

您违规使用账户或者未支付结算和服务费用的,微众银行有权停用直至撤销其账户;

您违反本协议开立或使用账户;

其他微众银行认为可能对账户安全性产生影响的情形。

10. 您若对本协议或本服务存在疑问,可通过我行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第六条 免责事由

因下列状况之一使您无法使用微众银行服务时,微众银行不承担相应责任:
1.
银行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
银行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微众银行系统不能提供服务的;
4.
发生其他微众银行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无法避免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您和微众银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形,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承诺或保证的,微众银行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要求您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义务,或者根据违约情况采取纠正违约行为、中止或终止客户资格等法律法规允许或本协议约定可采取的一切相关措施,对您因此可能遭受的不便或损失,微众银行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您勾选本协议并开立账户,即表明您已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理解并确认本协议中有关免除、限制微众银行责任的条款。本协议自页面显示开户完成之日起生效,自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账户销户之日起终止。

4.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及服务运营的需要,微众银行可能对本协议不时地进行修改。当本协议的条款发生变更时,微众银行将通过本服务渠道公告等方式通知您。当本协议的条款变更涉及可能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情形的,微众银行将依法取得您的同意或与您重新签订协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客户确认: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在完全理解本协议的情况下,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时,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